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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6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6/182.發生緣由:台南市環保局以103年12月29日至本公司安順場址現場稽查,進行綜合廢水處理放流水採樣結果,顯示總汞數值超過整治變更計畫目標值。雖經本公司陳述說明,仍以本公司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100萬元整。3.處理過程:無。4.預計可能損失:新台幣100萬元整,接受環境講習8小時。5.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:無。6.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:本公司收到通知時已立即檢討改善。7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公司將尋求其他法律救濟途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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