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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PORTMAN】皮革帆船包(焦糖色 PM15202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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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包包沒什麼研究的我,實在不知如何挑選,於是我打開了電腦上網研究一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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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RTMAN 皮革帆船包
型號/顏色:PM152029CM 焦糖
材質:合成皮
尺寸:上寬38cm,下寬20cm,厚12.5cm,高26cm
背帶最短:71公分
背帶最長:130公分
背帶寬:3.5公分
重量:570g
原價:1280元
*不可放A4物品*


※保養方式:
1.勿使用漂白劑。溫水浸泡時間『不超過10分鐘』。
2.請採局部『手洗』『陰乾』方式,避免陽光直曬-布料顏色更漂亮。
3.如有塑膠材質扣具五金配件的商品~請勿丟洗衣機。
※商品顏色會因電腦螢幕設定而略有不同,顏色以實際商品為主。
※商品尺寸會因測量起點與終點有所誤差(誤差值約3公分以內),實際尺寸以實際商品為主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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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張花冠判囚1年8月 內政部:無停職問題



新頭殼newtalk 2015.12.16 翁嫆琄/台北報導

嘉義縣長張花冠被起訴洩密罪及收受賄賂罪、圖利罪3部分,高雄地院15日宣判,洩密罪判有罪,收賄罪及圖利罪部分則判無罪。針對此事有無可能造成張花冠需停職,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羅瑞卿下午回應,此案依法沒有停職的問題。

張花冠被控於嘉義縣政府辦理環保及垃圾車採購等案中,涉收賄782萬元,她與妹妹張瑛姬被高雄地檢署依貪污、洩密等罪嫌起訴。經過3年的審理,高雄地院上午宣判,合議庭法官認定被告張花冠犯《刑法》第132條第1項洩漏國防以外之之秘密罪共17罪,其中16罪各處有期徒刑5月,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年6月,得易科罰金。另外一個洩密罪部分(大埔美二期開發案),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。

同時,檢察官起訴被告犯貪污治罪條例之收受賄賂罪及圖利罪部分,經合議庭法官審酌全部卷證後,認為罪證不足,該起訴部分均無罪。

至於張瑛姬的部分,檢察官起訴犯洩密罪及收受賄賂罪、圖利罪3大部分,其中,洩密22罪部分判有罪,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(不得易科罰金),犯罪所得新台幣417萬4千元,均沒收。其餘部分無罪。

其他包含被告邱豐銘等12人判有罪,分別判處4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;被告楊家源等9人被訴犯行部分,均無罪。

由於張花冠遭判刑,針對此事有沒有達到停職的標準,羅瑞卿指出,依據《地方制度法》的規定,縣市長如果犯內亂、外患、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,或其他法定最輕本刑,要5年以上有期徒刑,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,才由內政部來停職。

他說明,張花冠因為是依《刑法》第132條的洩密罪論處,洩密罪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所以並沒有停職的問題。

而張花冠也指出,關於高雄地方法院的判決結果,她深感錯愕與憤怒。歷經3年的審判,證明自己未曾貪污、圖利、收賄,但法院卻以洩密罪重判,此舉顯為羅織罪名。





她表示,2012年7月31日時,檢調曾發動300多人針對縣府等處所進行大規模搜索,並以涉嫌貪污、圖利、收賄等罪嫌起訴。但經過3年半的審理後,證實她沒有貪污、圖利、收賄,卻以洩密罪判刑,完全不合邏輯。更重要的是,檢方於起訴書所指稱的洩密對象,根本沒有投標,何來洩密之有?她質疑,法院已經2次延遲宣判,又刻意於選前1個月宣判,讓人不得不懷疑這是一起「司法包裝的政治事件」。





針對此判決結果,張花冠說,收到判決書並與律師研究後,絕對會提出上訴,循司法途徑捍衛自身清白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張花冠判囚1年8月-內政部-無停職問題-21000036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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